无辜 好心劝架招横祸 有罪 放火烧店判四年
录入时间:2007-8-10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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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 林志鹏 通讯员 罗镇) 好心劝架却招来自家药店被人放火,而纵火者也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普宁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林某忠无视国法,因故与他人发生纠纷,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药店,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遂判处林某忠有期徒刑四年。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经查,2007年2月7日下午,普宁市南溪镇某村林某忠路过该村寨前时与同村的林某如发生口角并引起打架,在此过程中,林某辉及其儿子上前劝架,林某忠认为林某辉及其儿子劝架偏袒,有意帮林某如打他,故对林某辉怀恨在心。到了傍晚,怒气未消的林某忠窜到林某辉开的药店,质问林某辉为何同其儿子帮林某如打他,双方由此发生打架。后林某忠趁林某辉离开药店时,一怒之下,把药店里的煤气炉点燃,引发大火,虽经众人奋力相救,大火终被扑灭,但损失惨重,药店里的家具、电器、药品等物尽被烧毁,烧毁物品价值人民币4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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