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质监系统加强产品安全监管从严处罚违法行为

录入时间:2007-8-10 11:19:00    点击:205    来源: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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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务院于2007年7月26日颁布施行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8月8日,我市质监系统召开专题会,对《特别规定》进行认真学习贯彻。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据了解,《特别规定》共有20条,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更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规定》还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各监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的处罚,也有了明确规定。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针对当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获证数量较少、质量意识不高、质量把关不严等存在问题,市质监部门表示,将加大宣传学习力度,分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辖区内企业学习贯彻《特别规定》及相关质量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关,提高食品等产品的质量。同时,下阶段要加大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全力开展“两打一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窝点、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重点清查一批无证生产经营的企业,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维英 陈广 银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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