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崛起看汕头”系列述评之八]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

录入时间:2007-6-4 10:05:00    点击:205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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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通人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汕头振兴和崛起,各级党政必须切实负起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

面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分化带来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我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采取措施提升维稳综治效能,创新维稳工作机制,落实维稳工作措施,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打击、整治、管理、防范力度,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特别是去年底,我市部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抓治安,使我市社会治安有了更大的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局面,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我们就不可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这是任何一个地方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为改革开放实践所反复证明。对作为“追兵”的汕头来说,加快发展的愿望更加迫切,维护稳定的工作就更加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强化基层,打牢基础,才能有稳定的社会局面。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尤其要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提高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从维护基层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出发,坚决查办和纠正侵害城乡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做到心系基层,情系群众,畅通渠道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多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 维护社会稳定,还要建设平安汕头。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各地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法治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障。维护稳定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通过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表示:“政法机关要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和全民普法,充分发挥法律引导、调整和规范社会生活的基础和主导作用,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合理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的根本职责,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真正实现司法为民。

我们要十分珍惜目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人人都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出力,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和保持社会稳定,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打牢发展的根基。

记者 赵令蔚 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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