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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整治“三小”场所重点解决人员疏散问题

录入时间:2007-5-17 11:32:00    点击:148    来源:大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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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针对“三小”场所、“三合一”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现已启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解决场所的人员疏散问题为重点,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要达到100%,“三合一”建筑中员工集体宿舍的居住人员必须于2007年7月1日前全部自行撤离。

市长挂帅整治“三小”场所

目前,惠州市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约有30多万家,在“三小”场所内,因疏散通道堵塞、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火灾隐患较为突出,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近5年来惠州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中,发生在“三小”场所的火灾所占比例为87%。

为此,惠州市政府要求,从2007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三小”场所、既有建筑为重点的“一畅两会”(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专项整治行动和“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汝求市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工商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督导组,进行跟踪督导。

重点解决人员疏散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解决场所的人员疏散问题为重点。

另外,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齐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也将成为此次整治内容。按照整治要求,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提高。主要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100%。各中心镇、重点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办事处)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

根据治理部署,4月30日至6月30日为调查摸底和自查整改阶段,“三小”场所中的小娱乐场所和既有建筑应到各县(区)消防机构补办消防手续。“三合一”建筑中员工集体宿舍的居住人员必须于2007年7月1日前全部自行撤离。

对在2007年11月30日前仍未取得相关消防手续的“三小”场所、既有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相关行政部门应根据政策要求撤消相关批准文件或终止其生产、经营资格(资质),对依法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场所,由相关部门依法作出查封、取缔、责令停业等处理。惠州市政府将于2007年12月中下旬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作为2007年度消防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 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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