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程江镇周塘村自1987年被该县电厂征地后,村民便享有分红的权利。该村村民罗某出嫁后户口一直未迁出,后生下儿子蔡某,年幼的蔡某也随母入户于该村民小组,罗某承包有村集体的责任田。2003年,该村民小组拒绝分红给“外嫁女”罗某的儿子蔡某,被对方愤而告上法庭。近日,梅县法院判决该村民小组应按村民享受的同等待遇补发2003年至2005年的人头分红款11000元给原告蔡某。 “外嫁女”子女:我为何不能享受待遇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罗某是梅县程江镇周塘村某村民小组村民,该村民小组自1987年被梅县电厂征用土地后,村民便享有分红的权利,罗某嫁人后却并未将户口迁出,成了所谓的“外嫁女”。1998年,罗某生下儿子蔡某,年幼的蔡某同样未将户口迁出,随母入户于该村民小组,与母亲一样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该村民小组村民的同等待遇。2003年,该村民小组以执行村民会议关于“对外嫁女一律实行补贴入户费用2100元,外嫁出生的小孩补贴1050元,补贴后外嫁女及其所生子女不再享受村民小组的一切分配待遇”的决定书为由,终止蔡某的村民待遇,共扣除人头分红款11000元。后蔡某虽在母亲的监护下向村民小组争取权益,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然而问题均未得到解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蔡某于是愤而将对方告上法庭。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村民小组:集体决定不给分红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村民小组的代表在法庭上辩称,该村民小组因1987年被梅县电厂征用土地,造成耕地面积急剧减少,长期定居该小组的村民生活难以维持,为稳定村民情绪,该小组于1994年1月17日召开了小组全体村民会议,决定对“外嫁女”一律实行由村民小组补贴2100元,外嫁出生的小孩则补贴1050元,补贴完后,“外嫁女”及所生子女不再享受村民小组的一切分配待遇。此项决议得到了全体村民小组的村民一致通过,并开始实施。该决议自实施开始,并无村民提出反对意见,包括本案的原告方家庭也没有提出异议。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法院判决:补发人头分红款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
该案经梅县法院审理查明,蔡某的母亲罗某出示的户口本可以证明,蔡某出生后便随母入户于梅县程江镇周塘村某村民小组,其母亲罗某承包有村集体的责任田,母子俩均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村民小组所作出的“外嫁女”及其子女不得享受村民分红待遇的决定,违反了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民主原则和合法原则,因此该决定是无效的,对原告蔡某没有约束力。依照《民法通则》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判决梅县程江镇周塘村某村民小组应按村民享受的同等待遇补发2003年至2005年的人头分红款11000元给原告蔡某,限于判决生效后十天内付清。(宋健军)潮汕民艺网 csmynet.com